木質隔熱防火門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作門框、門扇骨架、門扇面板,門扇內填充隔熱材料或以木材或木材制品作門框、門扇的木門,根據需要也可以在門扇上安裝A 類復合防火玻璃及門扇上方設有由門框及A 類復合防火玻璃構成的亮窗,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組成的能滿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的門。
木質隔熱防火門按耐火極限分為****、乙級、丙級三類,其耐火性能要求分別為90min、60min 和30min,用于制作實木防火門的木材需進行干燥及阻燃處理,其含水率不應大于12%。當受條件限制,其制作時的含水率也不應大于當地的平衡含水率。
用于木質隔熱防火門的五金配件**是耐火五金配件,主要五金配件為:防火合頁(鉸鏈)、防火插銷、防火門鎖、防火順序器和防火閉門器等。
木質隔熱防火門的耐火性能在耐火性能檢測時,木質隔熱防火門應能在其耐火性能所要求的時間內滿足標準所規定的條件。
①完整性:
在背火面不出現連續燃燒10s 以上的火焰;
在其背火面若出現裂縫、孔洞或其他孔隙而未出現火焰時,亦不能將距這些孔隙20mm~30mm 距離的可燃物在10s~30s 內引燃;
樣品不能出現跨塌。
②隔熱性:
實木防火門上應布測溫點的平均溫升達到140℃或任意測溫點溫升達到180℃時,即判其隔熱性喪失。
在現場進行產品一致性檢查時,應檢查以下內容:
1、產品外觀是否與標準要求一致;
2、產品的標識是否與標準要求一致;
3、產品結構是否與檢測報告一致;
4、產品的材料是否與檢測報告一致;
5、產品的各項性能參數是否與檢測報告一致。